在烏幹達做生意 這意味著,攻擊行為以貿易商的主動行為(「騷擾、脅迫-包括身體暴力-或不當影響」)為前提,消費者的選擇自由受到限制(225)。 攻擊性是一種商業行為,在其事實背景下——考慮到其所有特徵和情況——騷擾、脅迫——包括使用身體暴力——或透過未經授權的影響,實際上或可能嚴重限制了一般消費者的選擇或行為自由。 與產品的關係,從而實際上或可能導致普通消費者做出他本來不會做出的交易決定。 根據第 7(4)(d) 條,如果付款、交付和履約條件與專業注意的要求不同,交易者有義務提供有關資訊。 這意味著,只有當這些條件對消費者產生不利影響(與貿易商合理期望消費者提供的專業知識和關懷相比)時,才必須顯示此類資訊。 當貿易商向不同成員國的消費者展示成分或特性有顯著差異的產品變體時,他們必須將自己置於普通消費者的位置,並檢查普通消費者是否有可能將這些不同的變體視為相同。 設立公司 在這方面,貿易商可以從現有的​​良好分銷實踐中獲得靈感,即公司展示不同版本的食品(在每個國家市場同時提供),使消費者清楚地看到差異,同時保持識別產品的共同元素。 一家位於多明尼加共和國的公司透過在瓶子和行銷材料上多次提到古巴來在聯盟銷售其朗姆酒產品。 國家法院裁定,如果產品並非來自某個著名地理區域,則在該產品上提及該地區是一種誤導性的商業行為 (163)。 根據行為經濟學的觀察,不僅所提供的資訊內容,資訊傳達的方式都會對消費者的反應產生重大影響。 因此,第六條特別適用於商業行為“可能以任何方式誤導消費者,包括所有展示情況”,“即使所提供的資訊實際上是正確的”。 然後,您的客戶將被帶到安全的線上付款頁面,他們必須在其中輸入銀行卡詳細資訊並完成付款。 完成後,資金將立即存入您的帳戶並在 myPOS Glass 應用程式中可見。 您所要做的就是尋找卡上的觸控符號,如果可見,您就可以使用 myPOS Glass 應用程式接受該卡。 另外,請確保您接受的卡是 Visa 或 Mastercard。 我們認真對待安全性,並確保 myPOS Glass 應用程式符合完美功能和安全性所需的所有行業標準和強制性法規。 會計 對於匈牙利企業家來說,在規劃商業策略時,了解這些地區差異、認識到為他們提供的優勢並提前規劃合作夥伴建立關係的動機應該是一個重要的時刻。 在這個準備階段所花費的時間會帶來更有效的合作夥伴選擇。 謹提請您注意,由於同一缺陷,您不能同時主張配件保固和保固索賠,也不能同時主張產品保固和保固索賠,但否則您有權保固產生的權利,無論第1 點和第2 點中定義的權利如何。 使用「可生物降解」一詞來描述實際上不可生物降解或未經測試的產品 (298)。 如果消費者可以以相同的價格透過電話預訂假期,但無法獲得免費保險,那麼「為線上預訂假期的人提供免費旅遊保險」的說法是合法的。 對「其他成員國」的提及必須理解為指除執行成員國(179)之外的一個或多個成員國。 關於品質或性質的虛假陳述——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也承認它不是同一種產品,但由於包裝相似,他認為該產品具有相同的質量,或者其品質更接近仿製品。 登記公司 從這個意義上說,交易決策的概念包括購買前決策和購買後決策。 為了更了解您的體驗和期望,請填寫我們的簡短問卷。 🚀 增加您的銷售額,加入我們的 Facebook 群組以獲取每日產品更新。 它有一個國家商業登記處,向合法公司頒發營業執照。 根據《消費者權利指令》第 8(3) 條有關拒絕銷售或重新導向的規定,商家有義務最遲在訂單流程開始時告知消費者送貨限制。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5) 條,此資訊要求符合該指令含義內的「重大」資訊要求。 另一方面,如果商家遵守《消費者權利指令》第8條第(3)款的資訊要求,則拒絕銷售或重新導向本身並不構成《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規定的不公平商業行為。 會計師事務所 然而,個別案例的事實表明,這種做法可能會導致不公平的貿易行為。 《不公平商業行為政策》適用於平台和商家利用平台向消費者推銷產品的商業行為。 與消費者偏好、消費者個人資料和其他使用者生成內容相關的資訊的經濟價值日益受到認可。 將此類產品行銷為「免費」——沒有向消費者正確解釋他們的偏好、個人資料和他們創建的內容——將如何使用,除了可能違反資料保護法之外,可能是一種欺騙行為。 在實踐中,線上中介服務提供者可以使用基於P2B規則向其業務用戶提供的更詳細的資訊來開發面向消費者的排名參數描述。 委員會發布了根據 會計 P2B 法規對透明度進行排名的指南 (348)。 這些準則解決了許多問題,例如「關鍵參數」、「相對重點」和「直接和間接報酬」的概念,這些概念與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和消費者權利指令的排名透明度要求相關。 由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規定的專業謹慎義務,平台必須採取適當措施(無需承擔一般監控或事實調查義務),以使第三方貿易商能夠遵守歐盟消費者保護和行銷法律。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對環境索賠的適用可以根據以下主要原則進行總結(297)。 在連網訂閱行動電話報價中,電信服務供應商公佈的價格為「0 kr」。 然而,在消費者接受優惠後,訂閱的每月分期付款增加了。 國家法院認為,這屬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256) 附件一第 20 點的範圍。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台北的會計師 7(4)(c) 條,如果由於產品的性質,允許使用“底價”,即從特定的最低金額開始的價格指示,價格不能“提前合理計算”。 兒童理解線上和線下廣告的能力因兒童而異,並且取決於兒童的年齡和成熟度(149)。 在某種程度上,《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可以考慮到這一點,因為第 5(3) 條允許從特定年齡組的普通成員的角度評估商業行為。 法院認為,關於手提行李的規定造成了雙方合約關係的嚴重不平等,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408)。 國家當局將向遊客收取額外燃料費用但未說明費用計算方式並為消費者提供適當文件的行為定性為欺騙性遺漏、欺騙性活動和侵略性做法 (396)。 線上遊戲使用演算法根據用戶的遊戲習慣來確定用戶的“風險評分”,以便定制遊戲內戰利品箱提供的時間、在戰利品箱中獲得高價值物品的機會、戰利品的強度。 - 遊戲對手,目的是讓他們玩更多遊戲並增加遊戲支出。 會計 一家零售商在其網站上發布了對其牙科產品的“點讚”評論,聲稱這些評論“保證是真實的消費者評論”,然後將“點讚”評論定向到評論頁面,其中正面的消費者評論位於中性或負面評論之前評論。 國家法院認定該貿易商關於「保證真實消費者評級」的說法具有誤導性 (353)。 商家發表的評論是否意味著「由實際使用或購買過該產品的消費者提交」取決於普通消費者如何看待它。 有關個人消費者或消費者群體脆弱性的信息的商業用途可能會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策。 根據案件情況,此類做法可能構成操縱行為,即貿易商對消費者施加“不允許的影響”,從而導致《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eight 條和第 9 條所禁止的侵略性商業行為。 在評估是否存在不允許的影響時,根據第9條c)點,必須考慮利用經營者已知的任何影響消費者判斷的具體嚴重案件或情況。 社群媒體平台上發布的所有商業通訊都必須明確揭露。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2) 條和附件一第 22 點,社群媒體平台和使用社群媒體平台的第三方都可以引用隱藏廣告禁令。 《電子商務指令》第 6(a) 條以及《視聽媒體服務指令》第 9、10 和 28b 條也遵循類似的揭露要求。 《數位服務法》提案和《數位市場法》提案可以進一步加強社群媒體平台在線上廣告方面的義務。 會計 此外,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5條第(2)款,任何被視為交易者的平台均不得在其對消費者的商業行為中違反專業謹慎的要求。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2(h) 條,「專業關懷」是指根據公平市場慣例和/或一般原則,可以合理預期貿易商對消費者採取的專業知識和關懷水平誠信,交易者的活動範圍。 例如,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 條,線上平台必須使其服務的基本特徵透明。 根據平台的特定業務模式,不同的要素可能與消費者相關,例如平台報價的覆蓋範圍(例如,賣家的行業、類型和數量)、資訊更新的頻率(尤其是關於價格的資訊)。 以及產品的可用性)、在平台上運營的供應商如何選擇以及是否以及如果是的話如何驗證其可靠性。 然而,同樣重要的是,提出環境聲明的方式是相同的,應一致地應用(即應使用相同的方法選擇和規則,並且結果應可重複),並且所使用的方法應考慮到比較,否則比較會產生誤導(318)。 例如,根據所討論的產品,如果忽略運輸等因素,有關環境友善性的比較聲明可能會產生誤導,特別是當這些因素對產品的環境足跡影響最大時。 綠色聲明可能表明產品比競爭商品或服務或自己的商品或服務的先前版本對環境具有更有利的影響或對環境的危害更小。 包含此類比較的產品必須與類似產品(或者,如果適用,同一產品的早期版本)進行比較,並且必須一致地使用相同的評估方法進行比較。 2021年,執法機關對某網路遊戲業者和多家網路輿情機構違反附件一第28條規定的行為處以罰款。 該遊戲在多個線上管道上進行推廣,鼓勵兒童和青少年透過付費簡訊與動物角色互動。 會計師事務所 此外,罰款還考慮了商人和影響者的欺騙行為,他們沒有相應地標記某些廣告和促銷活動,並欺騙消費者觀看廣告(270)。 所產生的一次性初始成本,例如購買和安裝特定設備的成本,與附件一第 20 點含義內的“無需訂閱而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是“免費”的”聲明並不矛盾。 一個例子是免費數位電視頻道僅向擁有必要數位接收器的消費者開放,類似的通話套餐僅向擁有電話線的消費者開放。 從評估的角度來看,服務的使用是否需要消費者有意識的行為或消費者是否可以禁用服務並不重要,因為在沒有足夠資訊的情況下,無法確定消費者是否已經禁用了服務。 根據國家法院的判決,為了將商業行為歸類為侵略性和不公平行為,僅僅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策是不夠的,它必須使用特定的方法來影響消費者的交易決策。 如果套餐價格中包含該元素的成本,則交易者不得使用「免費」標記來描述套餐中的特定元素。 消費者自行旅行購買優惠中的產品時所產生的費用,包括意外費用。 國家當局封鎖了一家商人的網站,該商人將一種含有治療艾滋病毒的抗病毒劑的藥物宣傳為“對抗冠狀病毒(Covid19)的唯一藥物”和“對抗冠狀病毒(Covid19)的唯一療法” . 另一個案例是國家彩券案,涉及招募玩家聯合彩券的計畫。 他們不斷招募新玩家,並向之前加入的玩家和專案組織者支付更高的費用。 新會員加入時支付 10 歐元,然後每月支付約 forty 會計師事務所 three 歐元參與。 獲勝的玩家實際上獲得了獎金的 50%,獎金上限為 a hundred 萬歐元,這意味著玩家不會獲得任何獎金。 法院澄清,如果新參與者支付的捐款與向現有參與者支付的報酬/利潤之間存在間接聯繫,則此類計劃將被歸類為傳銷。 法院就具體案件中的侵略行為評估提供了進一步的指導。 在 28 個處理世界貿易 2/3 的國家中,有 15 個國家的德國是第一大供應國。 同時,德國市場也為對外貿易和合作夥伴提供了良好的機會。 埃爾默洛是南非普馬蘭加省佔地平方公里的格特西班德區市的教育、工業和商業中心。 法院認為,國家禁止每週7天營業的規定只是為了保護活躍在分銷領域的工人和員工的利益,而不是為了保護消費者。 台北的會計師 領取獎品的費用無關緊要,因為這種做法已包含在附件一中,因此該指示旨在避免對每個案例的具體情況進行困難評估,例如在比較獎品的價值和費用時應該領取獎金。 必須在購買邀請中傳達的有關產品基本屬性的訊息範圍,必須根據產品的性質和屬性以及所使用的溝通工具,在給定邀請的背景下進行審查。 此外,如果此類做法可能嚴重扭曲一般消費者的經濟行為,則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5(2) 條含義內的專業謹慎要求。 從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角度來看,首先要考慮的問題是商業行為的透明度。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6條和第7條,經營者不得在可能影響消費者交易決策的方面誤導消費者。 更具體地說,第 7 條第(2)款和附件一第 22 節防止貿易商隱瞞商業行為背後的商業意圖。 另請參閱第 3.4 節,關於在數位產品的描述中使用「免費」聲明,該聲明可能違反附表 I 第 20 條。 鑑於消費者權利指令的資訊要求更加全面,在簽訂合約之前遵守消費者權利指令中規定的要求通常也應確保遵守《不公平法》第 會計事務所 7(4) 條有關資訊內容的商業慣例指令。 然而,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仍然適用於對貿易商的欺騙性或侵略性商業行為的評估,包括向消費者提供的資訊的形式和呈現方式。 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如果產品的性質無法提前合理計算,貿易商可以自由設定其產品的價格,只要他們充分告知消費者總成本及其計算方法(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 商業慣例指令第6(1)(d) 條和第7(4)(c) 條。 然而,在某些情況下,動態定價做法可能符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中定義的「不公平」行為。 根據《航空航班運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以任何形式向公眾提供、提供或公佈的機票價格和運價必須附有相關條件。 在柏林航空案判決(405)中,法院也強調,《航空服務運營條例》第23 條第(1)款要求,線上預訂系統有義務在航空價格發生變化時向消費者表明應支付的最終價格。 使用消費者個人資料自訂價格的商家還必須遵守《一般資料保護規範》和《電子通訊資料保護指令》。 如果意見領袖因推薦而獲得任何報酬,包括但不限於付款、折扣、合作協議、來自附屬連結的百分比收入、免費產品(包括主動提供的禮物)、旅行或活動邀請等,則視為存在商業元素。 一家國家法院發現,視力下降的人也可以被視為普通消費者,並且以非常小的字體打印訊息可以被視為欺騙性的商業行為(140)。 該指令的目的是透過借鑒成員國有關損害消費者經濟利益的不公平商業行為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定,促進內部市場的正常運作,並實現高水準的消費者保護。 會計師事務所 《消費者權利指令》第 19 條也禁止商家向消費者收取高於商家使用特定支付方式的實際成本的費用。 這適用於與支付方式直接相關的所有費用,無論其如何呈現給消費者。 此外,由於意見領袖與其受眾之間的關係通常是基於信任和個人聯繫,因此他們的行為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被視為第 8-9 條規定的侵略性商業行為。 如果意見領袖的主要目標受眾包括兒童和青少年等弱勢消費者,這一點尤其重要。 此外,附件一第 28 點禁止在任何情況下直接向兒童提出上訴。 此外,根據第7(1)(d)條,耐久性也是客觀合格要求之一(第2(13)條定義為「產品在正常使用下維持其所需功能和性能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