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營業執照:2023 年您需要了解的最佳指南 成員國可以根據《消費者權利指令》第 5(4) 條中包含的最低協調條款,對現場銷售引入額外的合約前要求。 第 3(6) 條要求成員國向委員會通報其已通過的國家立法及其後續修正案,以便委員會可以在單獨的網站上讓消費者和貿易商輕鬆取得此資訊 (8)。 就增值稅而言,列支敦士登也被視為瑞士的一部分,一般增值稅稅率為 台北會計師 7.7%,某些商品和服務的稅率為 2.5%。 此外,列支敦士登透過免除大多數銀行服務的增值稅來維持其金融中心的地位。 根據附件一第 14 點,商業行為可被歸類為“金字塔式促銷計劃”,即使新進入者向此類計劃支付的財務貢獻與支付給現有成員的獎勵之間僅存在間接聯繫。 此類做法也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以及資料保護和隱私規則 (367)。 企業與消費者關係中數據驅動的個人化實踐包括廣告個人化、推薦系統、定價、搜尋結果中的報價排名等。 在評估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下的做法的一般公平性時,應考慮資料保護機構關於交易者遵守或不遵守資料保護規則的現有決定。 《不公平合約條款指令》適用於所有經濟活動部門的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合同,這意味著它可以與歐盟法律的其他條款同時適用,包括其他消費者保護規則,例如《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 這些貿易商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對消費者承擔的專業謹慎義務不同於《電子商務指令》第 台北的會計師 14 條中規定的針對服務非法儲存資訊的免責制度,同時也是其補充。 電子商務指令第 15(1) 條也禁止成員國對此類託管提供者施加監控儲存資訊或積極參與事實調查的一般義務。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 條意味著消費者應該能夠相信貿易商所提出的環境聲明。 因此,為了不產生誤導,環境聲明必須真實,不得包含虛假訊息,並且必須以清晰、具體、準確和明確的方式呈現。 在 Covid-19 大流行期間,有關健康聲明的錯誤訊息很常見。 如果套餐價格中包含該元素的成本,則交易者不得使用「免費」標記來描述套餐中的特定元素。 消費者自行旅行購買優惠中的產品時所產生的費用,包括意外費用。 國家當局封鎖了一家商人的網站,該商人將一種含有治療艾滋病毒的抗病毒劑的藥物宣傳為“對抗冠狀病毒(Covid19)的唯一藥物”和“對抗冠狀病毒(Covid19)的唯一療法” . 另一個案例是國家彩券案,涉及招募玩家聯合彩券的計畫。 他們不斷招募新玩家,並向之前加入的玩家和專案組織者支付更高的費用。 新會員加入時支付 10 歐元,然後每月支付約 forty 登記公司 three 歐元參與。 獲勝的玩家實際上獲得了獎金的 50%,獎金上限為 a hundred 萬歐元,這意味著玩家不會獲得任何獎金。 法院澄清,如果新參與者支付的捐款與向現有參與者支付的報酬/利潤之間存在間接聯繫,則此類計劃將被歸類為傳銷。 法院就具體案件中的侵略行為評估提供了進一步的指導。 另一方面,在某些情況下,從適用第 7 條第 (4) 款的情況來看,未能提供有關商家身分的資料可能被認為是顯而易見的。 對於仿製包裝,必須考慮到消費者混淆產品的風險,從而扭曲其商業行為。 國家法院裁定,銷售非皮革家具並聲稱部分家具是由「紡織皮革」製成的,具有誤導性。 法院強調,一般消費者會假設這些家具含有皮革 (164)。 組織的「非營利」結構與評估其是否具備商人資格無關。 委員會發布了排名透明度指南,以使線上中介提供者和線上搜尋引擎提供者更容易遵守(104)。 登記工商 本通知的收件人是歐盟成員國以及歐洲經濟區(EEA)協議簽署國冰島、列支敦士登和挪威。 當文本提到歐盟、聯盟或單一市場時,也必須理解 EEA 和 EEA 市場。 憑藉 10 年從中國採購產品的經驗,我們分享中國批發產品的知識以及產品與中國製造的差異。 如果您是直銷商或電子商務賣家,我們將為您建立一個shopify或wordpress網站,推薦折扣產品,購買供應商,品質控制並履行您的訂單。 了解 Inflexion 合作夥伴根據個人需求客製化的 SAP Business ByDesign 系統如何提供頂級業務體驗。 了解 SAP Business ByDesign 平台和 Inflexion 合作夥伴如何支援現代化以實現最高效率。 了解從過時的系統過渡到 SAP Business One 解決方案以及 Boyum IT 合作夥伴如何幫助 Nutriprof 成長。 同樣,馬德拉公司被視為葡萄牙公司,必須遵守葡萄牙法律和法規。 馬德拉位於大西洋,距離葡萄牙首都里斯本一個半小時​​的航程。 該島已採取了許多積極措施,以確保重要的主題材料涉及公司結構。 馬德拉公司有預先定義的材料規則,定義了必須滿足的標準,才能完全符合該系統。 馬德拉國際商務中心 (MIBC) 自 20 世紀 80 工商登記 年代末開始運營,並取得了一系列進展,使其對國際稅務規劃的吸引力越來越大。 許多以前流行的結構已經變得難以使用,特別是在歐盟、經合組織、BEPS 和 II 等市場。 由於不遵守支柱的要求,這改變了國際稅務規劃的情況。 當商家提供「免費」優惠時,他們還必須在所有資料中明確說明上述不可避免的費用由消費者承擔。 涉及《索賠條例》第 11 條中未提及的某些醫生或衛生專業人員以及其他組織的建議的索賠。 似乎有必要區分UTP #14(參與者主要或完全透過招募新參與者來賺取收入)和多層次(MLML) 行銷,其中銷售人員主要透過個人分銷以及在他們招募的銷售人員完成銷售後獲得報酬。 國家法院維持了市政府對一家網路服務供應商處以罰款的決定,因為該提供者未能在其商業報價中披露其服務的全部價格,即網路費用和稅金 (216)。 然而,購買包含產品功能和價格的廣播廣告的邀請通常不被歸類為合約前資訊。 然而,購買邀請是一個比簽訂合約之前的資訊更廣泛的概念。 雖然合約前資訊要求是指消費者在簽訂合約之前必須提供的信息,但購買邀請並不一定意味著消費者的下一步將與商家簽訂合約。 會計師事務所 有關產品基本屬性所需的一般資訊量必須根據購買邀請的情況、產品的類型和所使用的通訊工具進行審查。 歐盟食品法創建了一個全面的法律框架,其目的不僅是在高水準上保護消費者的健康和社會經濟利益,而且是為了確保安全食品在歐盟單一市場上的自由流動。 貿易商在商業實踐中表明該守則對他來說是強制性的。 對與某個製造商生產的產品類似的產品進行廣告,故意欺騙消費者,認為該產品是由同一製造商製造的,與事實相反。 該法院還將計程車上的黃色「Taxi」和「Taxi Gothenburg」標誌歸類為比較性廣告,使消費者對競爭對手的區別標誌感到困惑。 特別是,線上平台分析、管理和銷售消費者偏好和其他用戶生成的內容。 在這種情況下,個人資料的收集和處理必須遵守《電子通訊資料保護指令》和《一般資料保護規範》的上述法律要求。 《一般資料保護規範》(85) (GDPR) 規範個人資料的保護和此類資料的自由流動。 個人資料是與已識別或可識別的自然人(「資料主體」)相關的任何資訊。 能夠直接或間接識別的人可以被識別,特別是基於識別號碼或與人的身體、生理、遺傳、心理、經濟、文化或社會身份相關的一個或多個因素。 設立公司 必須對廣告進行評估,以檢查是否已根據第 7 條第(4)款提供所有相關信息,同時考慮空間限制和案件的具體情況。 如果線上平台上的廣告顯示了各種第三方賣家提供的大量銷售機會,則根據第7 條第(3) 款,可能會出現空間限制,這可能會導致省略第三方賣家的郵政地址和身分數據。 然而,這些資訊必須在訪問平台後簡單、快速地提供。 貿易商還可以根據自願食品轉換政策推出新食譜,但這些政策在技術或經濟上無法同時在所有市場上可行。 一家零售商透過將其價格與進口商稍高的建議零售價進行比較來宣傳運動器材,儘管進口商並未直接向消費者出售此類產品。 國家法院將這種做法歸類為欺騙性行為,並禁止貿易商將其價格與建議零售價進行比較,除非該價格與其他零售商對同一產品通常收取的價格相對應(171)。 工商登記 由於年齡的原因,老年消費者可能更容易受到某些商業行為的影響。 激進的上門銷售方式可能不會影響一般消費者,但可能會嚇到某些消費者群體,尤其是老年人,他們可能更容易受到暴力銷售方式的影響。 這些規則的應用並不要求交易者進行編輯控制,儘管它可能在確定責任方面發揮作用。 貿易商/品牌應對違反上述規定,特別是第 5 條規定的專業注意要求負責。 根據對案件情況的評估,如果意見領袖與商家/品牌沒有任何關係(即誤導性地聲稱代表商家行事),則不太可能存在此類責任。 意見領袖將根據《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承擔自己的義務,前提是他符合前面解釋的「交易者」資格。 然而,如果專門為實現更高排名而進行的支付是排名參數的一部分並且影響所有顯示結果的排名,則可以在搜尋結果頁面上的單一清晰且突出的資訊中提供關於此類支付的資訊。 台北會計師 此類資訊必須是單獨的,並且是除了上述《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7(4a) 條要求的關於交易者排名參數的一般資訊之外的資訊。 營運比較工具、根據訂閱費用向消費者提供資訊的消費者保護組織原則上必須滿足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要求。 第(4) 款的a) 點根據具體情況,也可能違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 6(1)(a) 條。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讓交易者可以選擇是否將價格納入其商業通訊中。 就《不公平商業法》第 2(i) 條而言,包含對產品或服務的性質、特徵和優點(但不包含其價格)的詳盡描述的商業通訊或廣告不能被視為“購買邀請”實踐指令。 非招攬購買的商業傳播的一個例子是宣傳零售商的「品牌」而不是特定產品的廣告(即品牌促銷)。 負責執行UTP指令的國家當局在與「雙重品質」相關的潛在誤導性執法實踐中進行的調查通常是根據歐盟食品法的要求,基於包裝上的產品成分資訊(187)。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將繼續適用,特別是旨在將價格與其他貿易商收取的價格或其他參考價格(例如製造商的「建議零售價」)進行比較的促銷做法。 公司登記 有關商家須特別注意清楚告知消費者,所顯示的參考價格是比較價格,而非商家先前收取的價格的折扣。 當使用刪除線參考定價等技術時,這一點尤其重要,消費者可能會將其視為同一零售商先前收取的價格的降低。 成員國當局負責根據具體情況評估此類做法是否具有欺騙性或是否符合《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 對於此類侵權行為,《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第13(3)條要求成員國確保可以處以罰款,最高罰款至少為貿易商年營業額的4%。 因此,成員國可以將最高罰款門檻設定為高於貿易商年營業額 4% 的水平。 他們也可能選擇根據更大的基準來罰款,例如零售商的全球銷售額。 因此,當一項國家措施屬於《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的範圍(在上文第 1.1 和 1.2 節中討論)時,必須根據《不公平商業慣例指令》而非 TFEU 對其進行審查。 與特定部門的立法不同,服務指令 (76) 的範圍很廣。 除某些例外情況外,它通常適用於《歐盟運作條約》中定義的服務。 因此,它不能被視為與第 3 條第(4)款下的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相關的特別法。 因此,《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通常可以與歐盟部門規則以互補的方式一起適用,因為其他歐盟規則中製定的更具體的條款通常是對《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一般條款的補充。 會計服務 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通常可用於防止交易者以誤導性或攻擊性的方式提供部門立法要求的信息,除非這方面受到部門規則的具體監管。 關於禁止預售折扣的國家規則,法院澄清說,這種禁令與《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不相容,因為它旨在保護消費者的經濟利益(19)。 只有那些純粹保護競爭對手利益的國家措施不屬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範圍。 如果規範這種做法的國家措施旨在保護消費者和競爭對手,則此類國家措施屬於《不公平商業行為指令》的範圍。 電子商務指令 (190)、視聽媒體服務指令 (191) 和電子通訊指令 (192) 同樣對出於直接商業目的發送商業通訊和電子郵件提出了某些要求。 《消費者權利指令》第 8(5) 條也對隱性行銷的一個特殊面向進行了規定。 零售商可以選擇在顯眼位置展示某些環境聲明(例如,在產品包裝的正面),並在不太顯眼的位置(例如,在產品包裝的背面)包含有關該聲明的附加資訊。 登記工商 國家消費者保護部門消費者保護合作網絡的代表表示,根據案件情況,特別是該工具的局限性,這可能會產生誤導(313)。 為了促進貿易商正確申報其身份,《消費者權利指令》6a。